这部书是美国文学的代表作,粉丝很多,奥巴马,麦凯恩。写的是一场英勇赴死的战斗,和一段短暂炽烈的爱情。我喜欢海明威的风格,简洁明快。书中有大段的心理活动描写。
西班牙内战,是上世纪两大思潮,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第一次交锋,对世人心理影响很大。战四平的时候毛主席说过要把四平变成东方的马德里。当时的国际格局,德国意大利支持右派,苏联支持左派。英法美不干预,但民间有不少反法西斯志愿者赴西班牙参战。小说写的是一位美国青年参战的故事。尽管作者支持左派,但写的还是客观的,没有刻意妖魔化敌人,美化自己。敌人阵营和我方一样,内战前大多不过普通农民,商贩和猎户。自己人里也有不少疯子和流氓。他对共产国际的描写符合我的印象。看到他们彼此以同志相称,我不禁莞尔。。。多么二十世纪的称呼。
正如书名所示,这部书的主题之一是死亡。内战很残酷。双方都犯有不少暴行。对在敌后作战的游击队,死亡更是家常便饭。不仅要面对自己的死亡,当我们轻扣手中枪机,就能取敌人性命的时候,很多人内心是会有纠结的,否则就不是常人了。也许因为死亡的近在咫尺,让人更理解生命的意义。书中有一段描写五位游击队员在山顶陷入重围,明白自己必死的时候,队长的内心活动让我感动不已:死亡不重要,他心中没有死亡的图景,也不害怕。但活着是山腰上风里摇曳的麦浪。活着是天空中飞翔的苍鹰。活着是脱谷的灰尘里一壶清水,谷穗摇出,糠被吹飞。活着是胯下骑着战马,卡宾枪挎在腿上,一座山坡,一条山谷,两岸长满绿树的河流,山谷的远端和远处的群山。。。。。。我后来知道这个故事被写成一首著名的重金属摇滚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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